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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双管齐下奖罚分明

    • 时间:2008-04-14 15:55:12
    • 作者:
    • 来源:
    • 浏览:25

        

        

    观点地产网讯: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突破计划的现象时有发生,尽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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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国土资源部日前出台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

    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计划重在执行,将牢固确立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权威性,切实发挥计划的调控作用。

    据了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不仅服务于资源保护,而且服务于宏观调控。办法提出必须遵循五大原则,即控制用地总量、突出耕地保护、促进节约集约、依法依规用地、促进差别化管理。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突出强调控制用地总量和保护耕地:对超计划批地的,按照“超多少,扣多少”的原则,扣减年度计划指标;对严重超计划用地、耕地减少过快、严重违规违法用地、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不落实的,扣减相应计划指标。

    相反执行情况良好的将给予计划治标奖励。

    在此基础上,考核办法进一步强调,在开展计划执行情况考核的同时,要根据计划台帐,统计分析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使用情况,提出跟踪评价结果。计划台帐的跟踪评价结果,将作为考评按计划批地的依据,对超计划批地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土资源部将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与土地管理相关评价考核工作相结合,于每年2至3月对上一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必要时可进行实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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