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官员解读:四大功能区构想挑战GDP崇拜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杨伟民解读中国区域战略转型
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是近年来中国政府和学界关心的焦点问题。
在许多专家看来,对区域发展不能实现分类指导、区别对待,是产生诸多问题的源头。它导致了从沿海到内地,从平原到山区,地方政府都一味追求GDP增幅,忽视了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在这种背景下,"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的一个重要构想,引起了广泛关注,被称为规划纲要中的一大"亮点"。这个构想是:将中国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国土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
目前各界对四大主体功能区构想的理解有所不同。在对一些专家的采访中,记者听到了各种各样的解读,而地方政府往往急切地期望能被列为重点开发区。这也说明从以GDP为纲转变到可持续发展观,还需要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
7月10日,"四大主体功能区"构想的主要倡导者和推动者--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杨伟民在北京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详细解读了"四大主体功能区"构想的来龙去脉和实施路径。
跳出地理界限
《国企》:请您介绍一下"四大主体功能区"构想产生的背景?
杨伟民:这些年,我们在区域空间的具体划分上,一直在摇摆之中。过去就有过环渤海经济带、长江经济带、沿海经济带、京九经济带等种种说法。在"七五"以前,我们按照沿海内地来划分,"七五"是按照东中西部划分,"八五"又是按照沿海内地划分,"九五"划分出七大区域,"十五"提出西部大开发,等于又回到按东中西划分的路子,"十一五"明确分为东中西和东北四大块。我个人感觉,这种划分方法太注重地理界限,没有从经济、资源环境、发展潜力多目标考虑。经济区的概念一定要小,不能无限扩大,比如东北的开发,重点应该在辽东半岛、长春、吉林(市)、哈尔滨一带;西部大开发,也不可能全面开花,到处都"冒烟"。
具体来讲,我认为,中国区域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四大问题。
一是国土空间开发秩序混乱。多年来,适合经济开发的地区在大力开发,不适合经济开发的地区也在大力开发。这样的后果是,一方面,在许多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和荒漠化地区盲目开发农牧业,破坏了生态平衡。比如地处青藏高原腹地的三江源地区,是长江、黄河和澜沧江的发源地,对中国和亚洲的气候环境都有重要影响,这样的生态地区,就不该搞经济开发。过去开发带来一些小小的效益,现在却要付出大得多的代价去弥补。另一方面,城市化进程也比较混乱,不论是否适合大规模发展的城市都追求大规模发展。中国661个城市中有110个严重缺水,但是在这些缺水城市中,许多仍然在盲目地扩大规模。开发区建设更是全面开花,有没有条件的地方都纷纷设立。
二是在发展导向上,把缩小区域差距定位于缩小GDP的差距。这导致GDP排名成了地方政府追求的主要目标。大家的眼光都盯着怎么从第十变成第九,从第九变成第八,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缺乏考虑。
三是区域政策缺乏针对性。比如在适合重点发展的地区,土地供应应该增加,但是无法增加;不适合重点发展的地区,土地供应应该限制,但是没有限制。各级政府的各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也无法衔接。各个城市从自己的角度出发都想加快经济增长速度,于是他们制定的规划都是照葫芦画瓢,不断扩大规模。这就导致宏观调控政策往往出现"一刀切"的现象。
四是环境、资源的压力越来越大,越来越突出。比如,在过去水网密集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都出现了缺水的现象,空气污染、土地污染也日渐严重。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制定"十五"规划之前,就开始考虑解决的办法。
《国企》:整个设想具体是怎样形成的呢?
杨伟民:功能区构想的酝酿大概经历了3个阶段:一是在2000年,发改委作了一个关于规划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空间协调与平衡的理念,就是说,政府在制定规划时,不仅要考虑产业分布,还要考虑空间、人、资源、环境的协调。之后,我们就开始大量的研究工作。
二是到2003年1月,委托中国工程院研究相关的课题,在课题中我们提出增强规划的空间指导,确定主体功能的思路,功能区的概念也在这时开始清晰。这时的叫法和后来"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的叫法不尽相同,比如后来的优化开发区,当时叫优化整合区。这段时间,主体功能区的概念还没有被广泛接受,有的院士就曾经提出过不同意见。
三是从中央在"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中提出功能区的概念到最终列入"十一五"规划纲要。列入"十一五"规划纲要后,实现主体功能区已经不只是发改委规划司的工作,同时也是国家发改委的重要任务、国务院的重要任务。对四大主体功能区构想也很少有反对的声音了。
操作难点:划分权限界定
《国企》:这一构想"新"在何处?
杨伟民:这个构想即使和发达国家相比,也是有创新的。我们的研究吸收了一些发达国家空间均衡发展的理念,但是在国家层面上提出建立主体功能区,是我们的独创。我和一些国外专家交流过,他们也认可我们的思路。
"主体"两个字,主要是指一个地区承担的主要功能,或者是发展经济,或者是保护环境。之所以标明"主体",是因为在一个主体功能区内,不能排除其他的功能。比如长三角的主体功能是优化发展,但是在区域内仍然要有农田、水源涵养地。上海的浦东是优化发展区,但崇明岛就不能再像浦东那样开发了。
《国企》:对于四大功能区,一些学者认为提法很好,但操作难度很大,您怎么看?
杨伟民:目前主体功能区还处在研究方案的阶段,在省级政府中,发了文件进行研究的,据我所知只有浙江省。大家争论的焦点问题有这么几个:首先是在什么层级上划分主体功能区?中央从国家全局考虑肯定要划,目前已经确定了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接下来省级、市级、县级要不要划,还在研究讨论中。目前我们倾向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作用,共同来划分。我个人认为,到县级可能不必每个县都划,因为有些地区,可能几个县、州都是均质化的,地形地貌都差不多。二是在省一级进行划分时是不是一定要四个主体功能区面面俱到?我觉得也许有的地方可以划三个,或者五个。三是中央和地方划分的关系怎么协调?这需要中央给出一些原则。比如中央划为禁止和限制开发区的,地方就不能划为重点开发区。即使在重点开发区内,也要由中央对开发强度做出规定,比如建设用地不超过50%,其余要为生态、农业保留。四是相应的政策调整。实施主体功能区以后,产业政策、投资政策、人口政策、土地政策以及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政策都要进行调整。
《国企》:现在地方政府好像更愿意被列入重点开发区而不是限制开发区,在您看来,四种类型的功能区在重要性上有什么区别吗?
杨伟民:几种类型的功能区地位都是一样的,同时也是相互关联的。重点开发区发挥经济增长、人口集聚的作用,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保证环境不被破坏。我们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让各个区域的人们都享受大体相当的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而不是在每一块国土上都搞经济开发。
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是近年来中国政府和学界关心的焦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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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背景下,"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的一个重要构想,引起了广泛关注,被称为规划纲要中的一大"亮点"。这个构想是:将中国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国土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
目前各界对四大主体功能区构想的理解有所不同。在对一些专家的采访中,记者听到了各种各样的解读,而地方政府往往急切地期望能被列为重点开发区。这也说明从以GDP为纲转变到可持续发展观,还需要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
7月10日,"四大主体功能区"构想的主要倡导者和推动者--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杨伟民在北京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详细解读了"四大主体功能区"构想的来龙去脉和实施路径。
跳出地理界限
《国企》:请您介绍一下"四大主体功能区"构想产生的背景?
杨伟民:这些年,我们在区域空间的具体划分上,一直在摇摆之中。过去就有过环渤海经济带、长江经济带、沿海经济带、京九经济带等种种说法。在"七五"以前,我们按照沿海内地来划分,"七五"是按照东中西部划分,"八五"又是按照沿海内地划分,"九五"划分出七大区域,"十五"提出西部大开发,等于又回到按东中西划分的路子,"十一五"明确分为东中西和东北四大块。我个人感觉,这种划分方法太注重地理界限,没有从经济、资源环境、发展潜力多目标考虑。经济区的概念一定要小,不能无限扩大,比如东北的开发,重点应该在辽东半岛、长春、吉林(市)、哈尔滨一带;西部大开发,也不可能全面开花,到处都"冒烟"。
具体来讲,我认为,中国区域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四大问题。
一是国土空间开发秩序混乱。多年来,适合经济开发的地区在大力开发,不适合经济开发的地区也在大力开发。这样的后果是,一方面,在许多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和荒漠化地区盲目开发农牧业,破坏了生态平衡。比如地处青藏高原腹地的三江源地区,是长江、黄河和澜沧江的发源地,对中国和亚洲的气候环境都有重要影响,这样的生态地区,就不该搞经济开发。过去开发带来一些小小的效益,现在却要付出大得多的代价去弥补。另一方面,城市化进程也比较混乱,不论是否适合大规模发展的城市都追求大规模发展。中国661个城市中有110个严重缺水,但是在这些缺水城市中,许多仍然在盲目地扩大规模。开发区建设更是全面开花,有没有条件的地方都纷纷设立。
二是在发展导向上,把缩小区域差距定位于缩小GDP的差距。这导致GDP排名成了地方政府追求的主要目标。大家的眼光都盯着怎么从第十变成第九,从第九变成第八,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缺乏考虑。
三是区域政策缺乏针对性。比如在适合重点发展的地区,土地供应应该增加,但是无法增加;不适合重点发展的地区,土地供应应该限制,但是没有限制。各级政府的各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也无法衔接。各个城市从自己的角度出发都想加快经济增长速度,于是他们制定的规划都是照葫芦画瓢,不断扩大规模。这就导致宏观调控政策往往出现"一刀切"的现象。
四是环境、资源的压力越来越大,越来越突出。比如,在过去水网密集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都出现了缺水的现象,空气污染、土地污染也日渐严重。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制定"十五"规划之前,就开始考虑解决的办法。
《国企》:整个设想具体是怎样形成的呢?
杨伟民:功能区构想的酝酿大概经历了3个阶段:一是在2000年,发改委作了一个关于规划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空间协调与平衡的理念,就是说,政府在制定规划时,不仅要考虑产业分布,还要考虑空间、人、资源、环境的协调。之后,我们就开始大量的研究工作。
二是到2003年1月,委托中国工程院研究相关的课题,在课题中我们提出增强规划的空间指导,确定主体功能的思路,功能区的概念也在这时开始清晰。这时的叫法和后来"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的叫法不尽相同,比如后来的优化开发区,当时叫优化整合区。这段时间,主体功能区的概念还没有被广泛接受,有的院士就曾经提出过不同意见。
三是从中央在"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中提出功能区的概念到最终列入"十一五"规划纲要。列入"十一五"规划纲要后,实现主体功能区已经不只是发改委规划司的工作,同时也是国家发改委的重要任务、国务院的重要任务。对四大主体功能区构想也很少有反对的声音了。
操作难点:划分权限界定
《国企》:这一构想"新"在何处?
杨伟民:这个构想即使和发达国家相比,也是有创新的。我们的研究吸收了一些发达国家空间均衡发展的理念,但是在国家层面上提出建立主体功能区,是我们的独创。我和一些国外专家交流过,他们也认可我们的思路。
"主体"两个字,主要是指一个地区承担的主要功能,或者是发展经济,或者是保护环境。之所以标明"主体",是因为在一个主体功能区内,不能排除其他的功能。比如长三角的主体功能是优化发展,但是在区域内仍然要有农田、水源涵养地。上海的浦东是优化发展区,但崇明岛就不能再像浦东那样开发了。
《国企》:对于四大功能区,一些学者认为提法很好,但操作难度很大,您怎么看?
杨伟民:目前主体功能区还处在研究方案的阶段,在省级政府中,发了文件进行研究的,据我所知只有浙江省。大家争论的焦点问题有这么几个:首先是在什么层级上划分主体功能区?中央从国家全局考虑肯定要划,目前已经确定了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接下来省级、市级、县级要不要划,还在研究讨论中。目前我们倾向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作用,共同来划分。我个人认为,到县级可能不必每个县都划,因为有些地区,可能几个县、州都是均质化的,地形地貌都差不多。二是在省一级进行划分时是不是一定要四个主体功能区面面俱到?我觉得也许有的地方可以划三个,或者五个。三是中央和地方划分的关系怎么协调?这需要中央给出一些原则。比如中央划为禁止和限制开发区的,地方就不能划为重点开发区。即使在重点开发区内,也要由中央对开发强度做出规定,比如建设用地不超过50%,其余要为生态、农业保留。四是相应的政策调整。实施主体功能区以后,产业政策、投资政策、人口政策、土地政策以及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政策都要进行调整。
《国企》:现在地方政府好像更愿意被列入重点开发区而不是限制开发区,在您看来,四种类型的功能区在重要性上有什么区别吗?
杨伟民:几种类型的功能区地位都是一样的,同时也是相互关联的。重点开发区发挥经济增长、人口集聚的作用,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保证环境不被破坏。我们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让各个区域的人们都享受大体相当的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而不是在每一块国土上都搞经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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