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管局进一步明确了闲置土地范畴
2008年6月11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外公布草拟《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闲置土地范畴,即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动工开发面积不足地块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或已建设投资额(不含土地取得成本)不足总建设投资额(不含土地取得成本)的四分之一,且未经批准中止建设连续满一年的,视为闲置土
2008年6月11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外公布草拟《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闲置土地范畴,即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动工开发面积不足地块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或已建设投资额(不含土地取得成本)不足总建设投资额(不含土地取得成本)的四分之一,且未经批准中止建设连续满一年的,视为闲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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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意见稿》公布的当天,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还同时发布了两份加快动工建设进度的催促书,有两幅地块在被认定为闲置土地一年后仍未动工建设,若开发商再拖延动工期限,将依法处置。
这“一稿二书”引起了业界的关注。目前,开发商对于接手新土地已经显得没有足够的勇气,这一加强对闲置土地的管理和处罚力度的征求意见稿是否会影响今后的土地出让?影响地价?影响房价?
土地闲置费升40%
一份意见稿,两份催建书,市国土房管局明显加大打击力度,给囤地再敲警钟
2008年6月11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外公布草拟《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闲置土地范畴,即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动工开发面积不足地块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或已建设投资额(不含土地取得成本)不足总建设投资额(不含土地取得成本)的四分之一,且未经批准中止建设连续满一年的,视为闲置土地。对于闲置土地,以前是按月累计收费,累计总额不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五分之一,现在则拟为一次性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五分之一。对于延长开发时间、暂时不收回的闲置土地,用地单位则要按规定缴纳增值地价。
征求意见稿一出,引起了业界的讨论。目前,开放商对于接手新土地已经显得没有足够的勇气,这一加强对闲置土地的管理和处罚力度的征求意见稿是否会影响今后的土地出让?影响地价?影响房价?
在《意见稿》公布的当天,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还同时发布了两份加快动工建设进度的催促书,有两幅地块在被认定为闲置土地一年后仍未动工建设,若开发商再拖延动工期限,将依法处置。
土地闲置费用升幅达40%广州市打击囤地力度加大
6月11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局网站(www.laho.gov.cn)公布《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其规定公开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广州土地闲置费按地价20%计征,这明显比之前的按月征收闲置费要高。有人士算了一笔账,按照《意见稿》,土地闲置费用升幅将达40%。
而在《意见稿》公布的当天,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还同时发布了两份加快动工建设进度的催促书,有两幅地块在被认定为闲置土地一年后仍未动工建设,若开发商再拖延动工期限,将依法处置。
原办法与国务院文件有冲突:发展商称对修改早有心理准备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发展商告诉记者,市国土房管局修订《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其实他早已有心理准备,因为作发展商,对政策的出台是很敏感的,“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早在2008年1月7日,国务院在其《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下称《通知》)中就如此强调了。
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对闲置时间在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土地出台惩罚性规定。《通知》以节约用地、集约用地为主题,要求“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为了解全国闲置土地的处置情况,《通知》还同时要求,2008年6月底前,各省级政府“要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向国务院做出专题报告”。
“而《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自1997年8月1日实施后经2003年修订以来,没有什么变化,这与国务院文件有冲突,如今选择在6月公布《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也是顺应上级部门的要求。”该发展商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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