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县土地出让公告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县土地出让关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永定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政综[2007]308号),永定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两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和宗地出让说明
(一)、出让地块概况
(二)、挂牌出让宗地特别说明
1、本次挂牌出让宗地均按土地现状出让(地形地貌以公告之日起至2007年10月28日前的土地现状为准)。 2、本次挂牌地块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报县直有关部门审查。 3、2007-挂-04号地块投资工业项目类型为轻工小区标准化厂房建设;2007-挂-05号地块投资工业项目类型为金属制品及机械制造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有意竞买者可于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点索取有关挂牌资料,报名时应提供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文件资料,缴纳报名费,并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资料。申请人可于2007年 10 月8日至2007年10月27日,到永定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有偿获取挂牌出让文件资料。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 10月 8 日至2007年10月 27 日的正常上班时间,到永定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报名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 10 月 27 日下午 5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07 年 10 月 29 日下午 5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永定县国土资源局大门内;挂牌时间为2007年 10 月 30 日上午 8 时至2007年 11月 12 日下午 5 时的正常上班时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点前1小时,所有的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二)在挂牌时间截止时点前1小时内仍有竞买人提出新的最高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三)挂牌成交之日起15日内,竞得人须支付成交总价款的50%,成交之日起60日内再支付剩余价款。(四)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即可计入成交价款,作为出让合同定金;竞买未成交的,履约保证金在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八、永定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永定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联系电话:0597-5822850 联系人: 张先生、赖先生 开户单位:永定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永定县农村信用联社 帐 号:9090410010010000016052 永定县国土资源局二00七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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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和宗地出让说明
(一)、出让地块概况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土土地面积(m2) | 规划土地用途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人民币)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
| 2007-挂-04 | 永定工业园区 | 251797 | 工业 | ≥108 | ≥1.44 | ≤34.8% | ≥36.3% | 50年 | 2418万元 | 485万元 |
| 2007-挂-05 | 永定工业园区 | 94920 | 工业 | ≥108 | ≥0.6 | ≤35% | ≥30% | 50年 | 1104万 | 345万 |
(二)、挂牌出让宗地特别说明
1、本次挂牌出让宗地均按土地现状出让(地形地貌以公告之日起至2007年10月28日前的土地现状为准)。 2、本次挂牌地块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报县直有关部门审查。 3、2007-挂-04号地块投资工业项目类型为轻工小区标准化厂房建设;2007-挂-05号地块投资工业项目类型为金属制品及机械制造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有意竞买者可于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点索取有关挂牌资料,报名时应提供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文件资料,缴纳报名费,并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资料。申请人可于2007年 10 月8日至2007年10月27日,到永定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有偿获取挂牌出让文件资料。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 10月 8 日至2007年10月 27 日的正常上班时间,到永定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报名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 10 月 27 日下午 5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07 年 10 月 29 日下午 5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永定县国土资源局大门内;挂牌时间为2007年 10 月 30 日上午 8 时至2007年 11月 12 日下午 5 时的正常上班时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点前1小时,所有的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二)在挂牌时间截止时点前1小时内仍有竞买人提出新的最高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三)挂牌成交之日起15日内,竞得人须支付成交总价款的50%,成交之日起60日内再支付剩余价款。(四)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即可计入成交价款,作为出让合同定金;竞买未成交的,履约保证金在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八、永定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永定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联系电话:0597-5822850 联系人: 张先生、赖先生 开户单位:永定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永定县农村信用联社 帐 号:9090410010010000016052 永定县国土资源局二00七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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