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永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永政地[2007]109号),永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永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永政地[2007]109号),永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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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
土地出让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出 让
年 限 |
挂牌起
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摘牌
时间 |
摘牌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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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坑北路8号(原药业公司) |
7041.69 |
住宅 |
住宅70年,
自2009.8.1至2079.7.31止 |
1080 |
220 |
2007年
10月
29日
|
永安市国土资源局 |
地块建设具体要求和各项规划指标详见永安市城乡规划局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永城规[2007]条字6-1号),未经批准,不得更改和调整,否则视为违约,将承担相应责任。
土地交付条件为交付土地时的现状(地面物拆除至原宅基平),已基本实现出让宗地红线外三通(通水、通电、通路),场地不平整。
二、竞买人范围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限制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挂牌竞买保证金、挂牌起始价、成交价款的缴纳
1、挂牌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19日17时(以收入行收讫章为凭)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抵作本次挂牌交易标的的土地出让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2、本次挂牌价设挂牌出让底价。
3、成交价款的缴纳:挂牌出让成交价款在2007年12月31日前缴清。
四、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时间
申请人可于2007年9月30日至2007年10月19日,到永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永安市国土资源局大院旧楼三楼)获取挂牌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五、竞买申请方式、报名时间、竞买资格确认
申请人可于2007年9月30日至2007年10月19日,到永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相关文件,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10月20日9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出让的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时间:竞价时间自2007年10月20日9时至2007年10月29日16时。
3、挂牌交易场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永安市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
4、本公告其他具体事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永国土挂[2007]8号),挂牌出让文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地址:永安市燕江南路496号(林业要素市场对面)
联 系 人:小游 小戴
联系电话:0598-3807915
责任编辑: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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