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
经批准,永春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挂牌出让城区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详见永建[2007]116、136号文及相关的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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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 点 |
规划用地面积 (平方米) |
规划指标 |
用途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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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7-09号地块 |
永春县桃城镇留安山仙洞下 |
43566 |
容积率≤2.1 建筑密度≤32% 绿地率≥35% |
商住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8000 |
1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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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7-4号地块 |
五里街一中西扩安 置区B区 |
1858 |
容积率≤2.8 建筑密度≤47%绿地率≥25% |
住宅用地 |
520 |
100 |
二、凡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企业、组织及个人, 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拍卖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0月30日至11月19日(工作日),到永春县国土资源局二楼服务大厅获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07年11月12日至20日上午(工作日),到永春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20日11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永春县国土资源局储备中心将在2007年11月20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拍卖会定于2007年11月20日下午4时在永春县国土资源局七楼会议室举行。
六、在拍卖报名截止时间,如竞买人不足三人,拍卖活动自动终止。土地出让由拍卖转为挂牌,挂牌期限为2007年11月21日-30日,挂牌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29日。
七、永春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保证金开户行:永春县建设银行 帐号: 35065650801226100003159
联系人:林先生 咨询电话:0595-23860325 0595-27199819
传真:0595-23862728
永春县国土资源局
200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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