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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莆田市(PS拍-2007-9、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 时间:2007-11-29 08:52:39
    • 作者:
    • 来源:
    • 浏览:172

        

        

    莆田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省贸易信托拍卖行于2007年12月19日上午10时整,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市机关7号楼五层)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1、PS拍-2007-9号地块位于莆田市坂头片区棠坡村荔园路与学园路交叉口西南侧,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246.467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该地块主要规划指标:①建筑层数:裙房≤3层;主体建筑,高层。②建筑密度:地块内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地块用地面积比例≤40%,其中主体建筑(不含阳台)垂直投影面积占地块用地面积比例≤22%;③容积率≤3.6;④绿地率≥25%(具体规划指标按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规〔2007〕130号”文实施)。

    2、PS拍-2007-7号地块位于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拱辰居委会易园里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343.427平方米,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该地块主要规划指标:①建筑密度:≤22%;②容积率:≤2.045;③绿地率:≥30%(具体规划指标按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城〔2007〕34号”文实施)。

    根据莆田市建设局“莆建房[2007]108、76号”文件,上述两地块拍卖出让控制性指标:1、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该项目开发建设商品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2、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价位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38倍以下。

    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1、PS拍-2007-9号地块为人民币600万元整,2、PS拍-2007-7号地块为人民币400万元整,竞买保证金须在2007年12月18日(包括当日)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保证金是否到户,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准。

    有意竞买者请于2007年11月28日至12月18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市机关7号楼一层西侧)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100元)整,售后不退。

    看样时间:2007年11月28日至12月18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福建省贸易信托拍卖行联系。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文件资料为准!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45号(市台办六楼)

    联系电话:0594-2650328 13808561829 13706088368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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