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国土资源局关于
松溪县国土资源局关于
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松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将松源镇大街5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地上附着物)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
(一)地块位置:松源镇55号(原县成教中心和粮油综合门市);
(二)地块面积:368.34平方米;
(三)用 途:办公综合用地 (作为企事业单位办公楼、营业厅);
(四)使用年限:50年;
(五)出让底价:572万元;
(六)竞买保证金:115万元;
(七)规划控制指标:以现状出让。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确定竞得人原则: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办理: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1月21日至12月19日17:00止,到松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报名费1000元。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出让地点和时间: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设在松溪县国土资源局;挂牌时间为2007年12月11日至12月21日17:00止。
六、指定保证金汇入银行时间帐号:
1、保证金汇入银行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19日17:00止。
2、开户银行账号:35067760801226100000784
开 户 行:松溪县建设银行
开 户 单 位:松溪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七、联系地址:松溪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尹先生 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9-2335906、2326905
松溪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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