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土地出让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有关规定,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两幅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主要规划指标及要求:
(一)地块编号:马宗地2007挂(工业)01号
1、土地位置: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闽安镇(104国道南侧,原玉门石油项目用地)。
2、土地面积:22667平方米(合34.2亩)。
3、土地用途:商品混凝土生产的工业用地。
4、土地使用年限:50年。
5、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0.8-1.4,建筑密度30%-34%,绿地率25%-35%,建筑层数:底层及多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7%。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6、交地及建设要求:土地按现状提供。挂牌出让成交后一个月内提供用地,交地后半年内建成(具体先提供一期24.2亩用地,待一期用地建成后再提供二期10亩用地,若一期用地无法按期建成,二期用地10亩予以核减收回)。
7、投资强度:≥100万元/亩。
8、挂牌起始价:人民币787万元(以下币种同)。出让契税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9、竞买保证金:200万元。
(二)地块编号:马宗地2007挂(工业)02号
1、土地位置:福州市马尾快安科技园区41号地。
2、土地面积:10993平方米(合16.49亩,实际出让面积15.13亩,代征规划道路1.36亩)。
3、土地用途:无线网络优化项目的工业用地。
4、土地使用年限:50年。
5、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1.0-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35%,建筑层数:多层及高层。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6、交地及建设要求:土地按现状提供。挂牌出让成交后一个月内提供用地,交地后一年内建成。
7、投资强度:≥204万元/亩。
8、起始价:人民币380万元(以下币种同)。出让契税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9、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马宗地2007挂(工业)01号地块的竞买人必须是在马尾区注册、具有商品混凝土生产经营范围,且在马尾区配备有大型散装水泥中转库的企业可报名竞买。马宗地2007挂(工业)02号地块的竞买人必须是在马尾区注册且注册资本达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具有无线网络优化项目经营服务范围的企业可报名竞买。
三、索取材料方式:竞买人可于2007年12月21日-2008年1月4日正常上班时间到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用地科索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四、报名事项:竞买人应在2007年12月25日至2008年1月8日 正常工作时间,提交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向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报名,经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08年1月7日前汇入指定的账户,竞得人的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若竞买未得,则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挂牌期限与地点:
1、挂牌交易期限为2007年12月25日-2008年1月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2、挂牌地点在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六、给付成交价方式: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付全部成交地价款。
七、其他事项:
1、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为本次公开挂牌出让活动的挂牌人。
2、竞得人可凭成交确认书向有关部门申请用地预审立项(或增资、增项),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环境保护审批等有关手续(马宗地2007挂(工业)01号地块今后项目建设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环境评价,并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3、本公告与挂牌出让文件不符的,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591—83683580,83680181
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
200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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