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泉洛政地[2008]2号),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泉洛政地[2008]2号),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 块
编 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
用
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建筑高度 |
绿地
率 |
供地条件 |
起始价
(人民币) |
保证金(人民币) |
|
马甲镇区6号地块
|
东临30米规划道路;西北临马甲溪;南临其他用地。 |
22613 |
商住 |
70年 |
40%以下 |
2.5以下 |
20米以下 |
35%以上 |
现状 |
680万元 |
500
万元 |
相关要求说明
规划条件以泉州市洛江区建设局泉洛政建[2004]60号文为准,用地范围以相关的宗地图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竞得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应在洛江行政区域内设立独立核算企业(已在洛江区设立的除外)对该地块进行建设,该用地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洛江区交纳。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2月18日(工作日),到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四楼土地交易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2月18日(工作日),到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四楼土地交易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18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2月1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洛江区国土资源分局四楼土地交易所;地块挂牌时间:2008年2月19日至2008年3月3日15时止(工作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点前1小时,所有的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
(二)在挂牌截止时点前1小时内仍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价款。
(四)地块实地踏勘时间为2008年2月15日,需由我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洛江区土地交易所联系。
(五)挂牌公告和挂牌期间,相关权利人对该地块无异议,挂牌出让后直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31号
联系电话:0595-22633370 22633361
联 系 人:杨先生
开户单位: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开 户 行:农行洛江支行
账 号:511401040000335
网址:http://www.qzljgt.com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 [上一篇]江西省乐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下一篇]平和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 标 签:
| 评论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