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土地出让公告
核心提示:申请人可于2008年3月13日至2008年4月1日,到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四楼土地利用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1日11时(为财政进户时间)。
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绥土挂告字〔2008〕03号
经绥芬河市人民政府批准,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壹(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项目须在两年内开发建设完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3月13日至2008年4月1日,到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四楼土地利用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如挂牌公告期限已满,仍无竞买者,公告日期顺延,自接到第一次有效报价单后两个工作日内挂牌截止。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3月13日至2008年4月1日,到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四楼土地利用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1日11时(为财政进户时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4月1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四楼土地利用科; STG08-03号地块挂牌时间:2008年3月21日8时至2008年4月3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地块竞得人,须在成交当场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五个工作日内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
(三)本公告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四楼土地利用科
联系电话:0453-3938092
开户单位:绥芬河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 户 行:中行
帐 号:252245618598091001
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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