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08]9号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 宗(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P(2008)8号地块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及有合法产权的地上建筑物补偿费,不包含办理土地使用证发生的相关税费,涉及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P(2007)13号地块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的转让,竞买起始价为土地出让金,不包括该宗土地原土地使用者土地及房屋转让的补偿费和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的相关税费。原土地使用者土地及房屋的补偿和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凡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不严格执行政府部门核定的拆迁方案的单位、组织、个人和个人联合体,不受理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4月7日起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4月7日至2008年4月25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25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4月25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挂牌时间为:2008年4月15日9时至2008年4月28日上午11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2810217
广西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200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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