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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四平市土地出让公告

    • 时间:2008-05-16 15:22:11
    • 作者:
    • 来源:
    • 浏览:94

        

        四平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经四平市人民政府批准,四平市国土资源局(出让人)决定公开出让SG2007-40,2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 号 土地位置 出让土地面积(㎡)
    用 途 规划设计指标 起始价(万
    元)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绿地率 总建筑面积
    SG2007-40(棚户区2#-2-1) 四平市铁西区, 东至居民住宅,西至吉林省农电有限公司四平城郊分公司,南至河边绿化带,北至居民住宅 46912.1 城镇混合住宅
    用地 详见规划指标 详见规划指标 详见规划指标 361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700
    SG2007-40(棚户区2#-2-2) 四平市铁西区, 东至平齐铁路、四平市职教中心,西至居民住宅,南至河边绿化带,北至兴达街 宗地面积:79727.35,出让面积:68391.87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2月10日至2007年12月31日到四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

    五、竞买申请和登记
    申请人可于2007年12月10日至2007年12月31日,到四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个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竞买申请时必须说明。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8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07年12月3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出让方式及竞买时间、地点
    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7年12月31日16时前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竞买人,向竞买人提供拍卖或挂牌须知。
    竞买者在三人(含三人)以上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即于2008年1月5日10时在四平市土地交易大厅举行拍卖出让。
    竞买人不足三人将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0日,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16时。挂牌地点在四平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大厅,具体详见挂牌出让公告栏。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地址: 四平市铁西区北河西路567号四平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0434-3241847
    联 系 人: 孙宏 王光普
    开户单位: 四平市财政局
    开 户 行: 四平市建行营业部
    帐 号: 2200162863805500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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