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石狮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11宗地块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土地使用综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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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已提出土地出让预申请并缴纳保证金的一家法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符合竞买条件并按要求缴交竞买保证金的,均可申请参加。只准独立竞买。
其中,2008-N09号、N10号、N11号宗地要求竞买人或其关联企业应建立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标准GB/T24001:2004idtISO14001:2004(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标准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6月9日至2008年6月16日,到石狮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公务大厦22楼2212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6月16日至2008年6月25日,到石狮市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公务大厦22楼2212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25日12: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6月25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石狮市公务大厦22楼2212室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摘牌地点为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时间2008年6月27日下午。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挂牌开始时间:2008年6月16日8:00时
挂牌截止时间:2008年6月27日下午,其中2008-N01号地块截止时间2008年6月27日15:00时;2008-N02号至N11号地块截止时间按顺序在上一地块完成时间基础上顺延,具体由主持人现场宣布确定。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告公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点前1小时,所有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
(二)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成交价款即该幅地块的总地价,不包括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小区水、电工程等建设应缴纳的费用(以上各项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各相关部门另行缴纳)。
(三)石狮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22楼2212室市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95—88712212
联 系 人:蔡先生 孙小姐
石狮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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