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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晋江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2007]174号

    • 时间:2008-06-06 16:39:56
    • 作者:
    • 来源:
    • 浏览:3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管理办法》、《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和《晋江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公开出让泉州大桥南片区A2地块和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A1安置地块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
        (一)泉州大桥南片区A2地块
        1、土地位置:该用地位于泉州大桥南片区A2地块,西南为兴贤东路、东北邻国道324线,东南为40米规划路,西北为规划路,具体位置及范围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2、土地用途:商住混合用地。
        3、地块面积:80904.98平方米。
        4、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1)容积率:≤2.57;
        (2)建筑密度:22%以下;
        (3)绿地率:40%以上;
        (4)高度:80米以下;
        (5)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应达到商品住房总面积的20%以上。
        (6)停车配套:住宅按每户0.75个小汽车停车位和2个自行车位以上标准设置,商业设施按每1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配套1个小汽车停车位以上标准设置。
        (7)室外标高:结合城市市政工程组织设计。
        规划设计文件严格按照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确定泉州大桥南片区A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泉规〔2007〕56号)和晋江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关于泉州大桥南片区A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调整的补充通知》(晋建综〔2007〕386号)执行,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5、土地使用年限:70年。
        6、拍卖起叫价:43500万元。
        (二)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A1地块
        1、土地位置:该用地位于泉州大桥南片区A1地块,北侧为桥南立交、西南为兴贤东线,东南为规划路,具体位置及范围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2、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3、地块面积:16548.5平方米。
        4、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1)容积率:≤3.0;
        (2)建筑密度:22%以下;
        (3)绿地率:45%以上;
        (4)建筑间距:满足日照及消防相关规范要求;
        (5)室外标高:结合城市市政工程组织设计。
        5、土地使用年限:70年。
        6、挂牌起始价:3200万元。
        7、挂牌增价幅度:50万元的整数倍。
        二、其他相关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在晋江设立的除外)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本地块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晋江市交纳。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后,并由新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二)A2地块竞得人在签订竞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应另向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缴纳现金或银行保函五千万元作为建设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取得交款凭证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证。A1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竞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日内,向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交纳现金1000万元作为安置房建设项目的保证金,建设工程全部通过综合验收合格10日内,该建设保证金无息返还竞得人。
        (三)A2地块开发建设期限、施工进度等具体要求,按照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领导小组《桥南片区A2地块出让说明》(桥南改建办〔2007〕49号)和《关于桥南片区A2地块出让说明的补充通知》(桥南改建办〔2007〕62号)执行。A1地块开发建设期限、回购范围、回购房价款与支付方式、施工要求及交房期限等具体要求,按照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A1安置地块出让说明》(桥南改建办〔2007〕64号)和《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A1安置地块安置房买卖协议》执行。
        (四)交地条件:A2地块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A1地块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二)A2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万元整。A1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佰万元整。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均为2007年9月25日17时(须到帐)。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三、公开出让的相关时间及地点
        (一)A2地块
        1、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7年9月25日17时。
        2、报名地点:晋江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
        3、拍卖时间:北京时间2007年9月26日16时。
        4、拍卖地点:晋江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厅。
        (二)A1地块
        1、报名、报价地点: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
        2、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7年9月25日17时。
        3、挂牌交易期限:北京时间2007年9月26日9时至2007年10月12日17时整(工作日)。
        4、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交易期间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契税(竞买保证金可抵作部分成交价款)。
        (二)竞得人未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2个月的,我局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五、报名与实地踏勘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2007年9月25日17时前,法人竞买的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竞买的携带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等,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向我局或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存款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用外汇支付保证金的,须征得出让人同意后,以支付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进行折算。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或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泉州分公司将在2007年9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二)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两宗地块的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9月10日至2007年9月25日到晋江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或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泉州分公司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三)实地踏勘时间为2007年9月17日至2007年8月19日。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泉州分公司联系。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有关事宜,可直接与我局或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泉州分公司联系。
        七、晋江市国土资源局和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泉州分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晋江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晋江市青阳迎宾路
        咨询电话:0595-85665625
        传  真:0595-85665335
        联 系 人:张小姐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泉州分公司
        地    址:泉州市义全街纵横大厦五层
        网  址:www.fjhxpm.com.cn
        咨询电话:0595-22205438、13505028258
        传    真:0595-22205972
        联 系 人:涂先生、郑先生
     
     
     
              

    二OO七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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