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材工业发展状况
- 时间:2007-10-18 0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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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福建省经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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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材工业主要以石材、建筑陶瓷、水泥、玻璃及深加工、水暖器材、新型建筑材料等为主。2004年全省规模以上建材企业1548家,完成工业总产值457.52亿元,比上年增长25.4%,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7.3%;外贸出口13.36亿美元,同比增长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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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福建省建材工业主要以石材、建筑陶瓷、水泥、玻璃及深加工、水暖器材、新型建筑材料等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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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建筑陶瓷、水泥、水暖器材、玻璃五个行业居全省建材行业的主导地位,其2004年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分别占全省建材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31.2%、15.9%、13.7%、5%和3.5%。水泥工业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先进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仅占全省水泥总生产能力的18.4%,低于全国35.9%的水平,机立窑水泥生产能力占78.1%,比重偏大。新型墙体材料占有率为51%,中心城市应用比例达70%。
石材业已形成了以南安、晋江、惠安为龙头的闽南石材产业集群和以罗源、福鼎、古田为主的闽东石材产业集群。建筑陶瓷业已形成泉州、闽清建筑陶瓷产业集群。水泥业形成了以龙岩、三明、南平为主的水泥产业集群。水暖器材业形成了南安水暖器材产业集群。
二、产业竞争力
(一)在全国的地位
福建省是全国最大的石材生产和出口基地,石材工业产值、产量、汽车玻璃产量居全国第一,建筑陶瓷产量居全国第三,南安是全国三大水暖基地之一。福建省建材工业在全国同行业位次。
(二)外贸出口
2004年全省建材行业出口总额为13.36亿美元,占全国建材商品出口总额的18.77%,居全
国第2位;石材出口9.8亿美元,占全国石材出口的59%;汽车安全玻璃出口总量占全国的36%,
均居全国第1位。
(三)品牌产品
我省建材工业积极实施品牌战略,获“中国驰名商标” 2个,“中国名牌”1个,“国家免检产品”8个企业的10个品牌; 获“福建省著名商标”48个,获“福建名牌”有42个企业的45个产品。
(四)市场占有
南安石材产品占上海50%的市场份额,惠安园林建筑石占日本80%的市场份额,外墙砖占全国65%的市场份额, 琉璃瓦占全国80%以上的市场份额,水暖器材占全国60%的销售额。
三、产业政策和发展导向
福建省建材工业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新型工业化为目标,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培育和发展产业集群为重点,以发展循环经济为基础,传统建材进一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在优化产业结构的同时,总量保持适度增长。新型建材以建筑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快墙体材料的发展。建材工业要更加重视可持续发展,不断推行清洁生产,向提高质量、节能、节地、节水、利废和环保方向发展,坚持“由大变强,靠新出强”的战略,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市场,不断提高我省建材工业的市场竞争力。
(一)水泥工业
水泥工业发展要加快结构调整,扶持大项目,支持加快发展新型干法水泥和散装水泥。一是支持发展建设日产2500吨及以上规模新型干法水泥;二是鼓励地方和企业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方式发展新型干法水泥;三是除一些受市场容量和运输条件限制的特殊地区外,原则上不再建设日产2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四是限制新建日产1500吨及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五是严格禁止新建和扩建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水泥项目。
(二)玻璃工业
以发展加工玻璃产品和优质浮法玻璃为重点,开发和生产多功能复合型、生态环境型等加工玻璃产品;推动加工玻璃生产向配套化、系列化、基地化发展;做大做强汽车安全玻璃优势产业。限制非浮法及日熔化量500吨以下普通浮法平板玻璃生产线。
(三)新型墙体材料工业
重点发展非粘土类空心制品、混凝土砌块、各种轻质板材和复合板材。大力推广使用以粉煤灰、煤矸石等工业废渣和江河淤泥为原料的各种利废、节能等符合建筑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新型墙体。发展单班年产5万立方米以上的混凝土砌块生产线,推广固定成型、室式养护工艺;发展年产10-2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推广发泡成型技术和大型机械化切割机;采用隧道窑,推广高掺量粉煤灰、全煤矸石烧结空心砖新工艺,发展年产1500万块以上的烧结制品生产线,其中煤矸石、粉煤灰、页岩等废渣烧结制品单线年生产能力在3000万块以上;发展承重轻板和集装饰于一体的轻板及复合板材,年产15万平方米以上的轻质板材生产线,开发采用农作物秸杆为主要原料生产环保型轻质板材的新技术、新工艺。
限制年产量小于15万平方米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线、单班年产量小于5万立方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及单班年产量小于15万平方米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生产线、以粘土为主要原料年产量小于5万平方米人造轻集料(陶料)生产线。限制年产量小于10万立方米的加气混凝土生产线、年产量小于3000万标砖的煤矸石、页岩烧结实心砖生产线。限制年产2000万平方米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福建省专项基金征收政策: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按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及时足额预缴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利用工业废渣、建筑垃圾、江河淤泥制作的新型墙体材料给予免征增值税;对列入《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利用工业废渣、废弃物生产的新材产品给予免征所得税。
(四)石材工业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做大做强优势骨干企业,提高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设计安装及配套能力。鼓励开发石材新品种、新产品、新工艺,发展深加工高附加值的石雕制品、异型材、仿古仿欧式建筑的石制品、墓石制品和大理石花岗石大板及薄板。构建石材产业服务平台,发展与石材工业相配套的石材机械设备、金钢石锯片、磨具磨料、钢砂、据条等。淘汰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小石材企业。
(五)建筑陶瓷工业
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大型骨干企业,鼓励发展高档产品,开发高强、多功能、配套化的环保、抗污、抗菌的建陶产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培育知名品牌,淘汰生产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小企业。限制年产10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建筑陶瓷砖生产线和年产50万件及以下的隧道窑卫生陶瓷生产线。
(责任编辑: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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