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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试行工业用地预申请制

    • 时间:2007-09-15 10:42:49
    • 作者:
    • 来源:
    • 浏览:79

        

            厦门市国土房产局日前出台意见,对已明确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类型等基本要求,但具体出让方案未定的工业用地,试行用地预申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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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预申请制度,即在要出让工业用地时,由各区政府(或开发业主)把拟出让的工业用地初步方案提交给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由该公司将土地基本情况在网上公示。

      公示期间,意向人可提出申请,由各区政府(或开发业主)接洽并商定具体出让条件交给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汇总,按工业用地简化程序操作并上网公示。

      如在公示期内,还有人对公示地块提出申请,将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公示期内若无人对地块再提出申请,则由意向人取得土地使用权。

      除了试行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厦门市国土房产局还出台意见简化工业用地公开出让程序,其中包括简化拟出让用地的权属、场地等应达的条件、允许工业园区的单宗工业项目出让不必进行总平咨询设计工作等。

      在该“关于简化工业用地公开出让程序的意见”出台前,针对工业用地出让,厦门市还专门出台“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操作细则(暂行)”,首次对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进行规范。

      此外,该细则也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工业用地出让的限制,打破了此前“双月8日加9月8日成交土地”的限制,工业用地的出让将遵循“成熟一地,出让一地”的原则,可及时组织开展“招拍挂”。

      分析人士指出,无论是试行预申请制度,还是简化出让程序,或者打破“双月8日加9月8日成交土地”的限制,都是在为工业土地的出让提供更为顺畅的渠道。

      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全市工业用地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共49宗,总用地面积145.5万平方米,其中岛内14.35万平方米,岛外131.1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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