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对援建灾区过渡安置房质量实施驻厂监管
为保证援建四川灾区过渡安置房产品质量,福建省质监局组建驻厂监管工作组,制定过渡安置房驻厂监管工作方案和监督检验技术规范,督促检查相关设区市质监局驻厂监管各项工作的落实,处理驻厂期间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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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福建省质监局在福州、厦门、泉州、莆田、南平市成立设区市质监局驻厂监管工作组,配备监管人员、技术负责人、检验技术人员,保证辖区内每家企业每日至少有1名监督检验人员在生产现场。
与此同时,福建省中心检验所负责对驻厂监管的技术指导、技术问题处理和产品监督检验等工作,制定监督检验技术规范,培训驻厂监管人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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