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应小心防范商家借“盖错公章”逃避法律责任
近日,福州市鼓楼消委会接到多起反映商家提供的消费凭证上的公章名称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不符的投诉,该会28日特发布警示提醒,消费者应小心防范商家借“盖错公章”逃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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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店称“盖错章”
22日,朱小姐向鼓楼消委会投诉称,今年4月21日,她跟福州某美容店签订了《绿色经络减肥合同》,并交了2144元的费用,当时美容院承诺2个月内效果很明显。但朱小姐在接受了近2个月的美容服务后发现,一点减肥效果都没有。在她准备跟美容店交涉时,突然发现合同中盖的公章跟美容店营业执照中的企业名称不符。她怀疑美容店有欺诈之嫌,向美容店提出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款,但遭到拒绝。美容店的解释是,管印章的工作人员怀孕不在,其他工作人员盖错章,不存在欺诈问题,至于朱小姐说的效果问题,合同中并没有体现。朱小姐无奈之下求助于消委会。经鼓楼消委会调解,美容店24日同意解除合同,并退还1072元美容费,朱小姐表示接受。
28日,鼓楼消委会负责人表示,近期,该会受理了多起因合同、消费卡等消费凭证上公章的名称与商家营业执照中的名称不符的投诉案例,其中多数案例发生在美容美发消费领域。除了部分商家因工作失误而导致公章盖错外,更有部分商家是故意设下“陷阱”以欺骗消费者。因为发生纠纷时,消费者最有利的证据是合同、收款收据、消费卡、发票等购物凭证。如果这些购物凭证上的公章与商家实际名称不符,商家完全可以借此推卸责任。
消费时大家要小心
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时,一定要核对商家提供的合同、收款收据、消费卡、发票等购物凭证上的公章是否跟其实际名称一致,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并要求商家注明,将来投诉或起诉时可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或者要求商家盖上正确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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